轉知內政部「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應記載事 項第2點附件1,業經本部114年12月19日台內地字第 1140150778號公告修正。如需修正規定,請至行政院公報 資訊網(網址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/) 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