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6-30 轉知都發局檢送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函知各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,若申 請耐震弱層補強補助之建築物,使用執照之主要用途含有 「農舍」字樣者,得認定為住宅使用 doc00562620250630135440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