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「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 管理辦法」第二條、第四條、第六條,業經交通部會銜本 部、國防部於114年1月16日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 (含法規條文)、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