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1-17 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「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」,業經經濟部 會銜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13日以經能字第 11358038950號、台內國字第1130815668號令修正發布 doc00237820250117144522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