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9-26 轉知都發局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釋農舍興建臨路臨界,「道路」認定係以「政府施設 或養護且供公眾通行,並經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認定」並 採認「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」 20200926151902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