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內政部修正「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」部分條文及其簽約注意事項 第9點、第15點、第16點規定,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1日生 效。如需修正條文或規定,請至本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(https://pip.moi.gov.tw/)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