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,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業務自112年9 月20日起,業由本部地政司移撥至本署續處,爾後涉及前 開業務之法令釋疑、教育訓練、委員聘任等相關事宜,請 逕洽本署辦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