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內政部為110年1月27日修正公布之「平均地權條例」第47條、第 47條之3、第81條之2、「地政士法」第26條之1、第51條 之1及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第24條之1、第29條訂於 110年7月1日施行,會議連結日期更正為 6月6日→6月7日 6月14日→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