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內政部關於都市更新案件因COVID-19疫情提升為三級警戒,涉及 都市更新條例(下稱本條例)第29條、第22條、第32條、 第33條及第48條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(下稱審議 會)審議、公聽會及聽證實務執行疑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