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內政部「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」第4.1.3點、第 4.4.7點、第4.4.8點,業經本部於111年12月29日以台內 營字第1110821992號令修正發布,如需修正發布規定,請 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網址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 /egFront)下載